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关于邀请供应商参与招聘考试服务项目采购评选的公告
我院拟以评选方式对考试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的及服务期、服务地点
(一)本项目项下服务及最高限价
包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 |
1 | 招聘考试服务项目 | 1项 | 9万元 |
服务项目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试卷命题、试题保密印制及押运、试卷阅卷、考场租赁和布置、考务组织和后勤等。
(二)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评选无效。
(三)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本年度内我院指定服务时间。
二、评选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要求。供应商所投的服务及技术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功能完整、先进,运行安全、可靠。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供应商最近三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评选。
(六)本次评选只接受独立法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相关服务的含税总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文件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八)供应商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和服务方案,需按要求签名、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制作或酌情扣分。
(九)供应商应将评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十)评选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6日,超过截止时间仍未报名的,视为弃权。
(二)报名方式
快递报名。供应商将评选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完好后邮寄至联系地址。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95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天河院区行政楼
联系人:毕女士
联系电话:(020)81222815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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